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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以來,喜歡把blog當作寫日記的地方,
可是,
因為某些原因,
我寫的文字,也會造成誤會。
這一兩個月,知道了些事情,總讓我寫起文來礙手礙腳,
沒以前那麼放肆順暢呢~
好奇心殺死一隻貓....唉!
我想,那段時間,
也是故意的放煙幕彈吧!
因為有點不甘心,
覺得,明明是你做錯事情,
為什麼,卻是我往你家跑,要回我的東西有錯嗎?
寄回你給我的東西,有錯嗎?
你對我已經不夠珍惜,不夠專心了
為什麼自己做的事情,自己不負起責任?
我只是要個道歉跟說明,
但是,什麼都沒有。
好笑的是,一年後,
我的舉動,被你嘻笑的談起閒磕牙時,做個評斷,
真是好一個評斷,也打碎了我對你最後一點點的情感。
真的很傷心呢!
原來那是那麼愚蠢的事,對你。
朋友說我過於善良,你明明就是雙面人,又是說到做不到的笨蛋,
好聽話,大家都會說,但是,你其實根本沒有心力去做到。
一下說的很好聽,一下又在背後捅我一刀。
整整這麼多個年頭,自以為是的你對我又瞭解多少?
你做的事情,並不光明磊落,
再加上我們倆的本質差意與想法差異,
不必囉唆因為怎樣怎樣所以分手,
根本上,就是你背叛我對你的信任,
或許是因為這樣,我的手機鈴聲快一年都是那個音樂。
最近,
大妹提醒我該換手機鈴聲了。
想想,也是,
已經有他在我身旁,所以,不需要對你有什麼留戀,
放下來,
我跟他會一起好好走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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